依据包括《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 号)、《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进一步打通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互通。
依据包括《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 号)、《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进一步打通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互通。
问:什么是贯通政策?
答:贯通政策就是指持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对应相应的职称证书,申报更高一级职称。
一、贯通政策
根据《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

(来源:中国人社)
1.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3.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5.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技能与职称双向贯通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现 “技能等级可折算职称资历、职称可对应技能评价” 的双向流动。
职业资格与职称直接衔接
将国家准入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工程师职称聘任的核心依据,实行 “以证代评、证职对应”。

二、职业资格与工程师职称贯通
依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操作办法》,3 大类职业资格可直接对应工程师职称。

(来源:上海一网通办)
贯通政策以 “破除壁垒、赋能人才” 为核心,对高技能人才而言,打破了 “技工” 与 “工程师” 的身份界限,凭技能等级可折算职称资历,突出贡献者更能破格晋升,让 “工匠” 也能实现专业技术身份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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