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01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七、近三年参与或完成的工程项目、技术攻关及改造项目或研究项目无因其本人技术、管理等原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02学历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01技术员
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02助理工程师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03工程师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04高级工程师
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05正高级工程师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03工作经历
职称评审为职业发展搭建阶梯,明确专业成长方向,增强行业认可度,是职业进阶与自我价值实现的关键的重要环节。
技术员
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 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
2. 参与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科研、工程、技术管理、推广普及项目1项以上。
3. 参与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1项以上。
4. 参与完成本专业技术服务2项(次)以上,每项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工作过程和总结等佐证材料齐全。
工程师
1. 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1项。
2. 参与完成(排名前五)市(厅)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五)大、中型工程项目1项。
3. 主要参与完成县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完成县级(或小型)工程项目2项。
4. 参与完成(排名前五)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2项以上。
5. 主要参与营造林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林草湿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4项以上,经本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 主持完成本专业技术服务4项(次)以上,每项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工作过程和总结等佐证材料齐全。
高级工程师
1. 参与完成国家级各类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2. 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3.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4. 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5.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完成2项以上。
6. 主持完成市(厅)级或大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或大型工程项目1项及中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
7.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单位或机构组织推广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
8. 主持完成主要生产产品研究、设计、工艺优化、技术改造等技术创新项目3项以上,或主要参与6项以上,通过实际生产检验达到相关标准。
9. 主持完成营造林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林草湿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项目6项以上,经本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 主持开展本专业技术服务6项(次)以上,项目方案、实施计划、工作过程和总结等佐证材料齐全。
正高级工程师
1. 主要参与完成国家级各类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2. 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
3.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4.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项目3项以上。
5. 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3项以上。
6. 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在本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研发自主创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04附则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本标准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四、本标准条件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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