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价专业为机电工程领域的机械、电气、控制工程和自动化四个专业。
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制造、过程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食品及印刷包装机械、陶瓷机械、木工与玻璃机械、材料成型与模具、激光加工与增材制造、焊接、热处理、特种加工、压力容器等岗位。
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与光伏、智能电网等设备制造技术岗位。
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智能楼宇、导航与控制、系统集成、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
自动化专业包括数控与伺服驱动、运动控制与过程控制、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嵌入式系统、检测与可靠性技术、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参与或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无因其本人原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学历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高级工程师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正高级工程师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工作经历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辅助性工作。
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项目。
2.参与撰写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
工程师
1.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技、技改等项目,解决了一定的技术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技术成果。
2.参与完成或企业自主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解决了一定的技术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益。
3.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高级工程师
1.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科技、技改等较大项目,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的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价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技术水平。
2.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企业自主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的科技成果。
正高级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技改等重大项目,解决了重大疑难技术问题,取得的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价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技术水平。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企业自主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或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显著的科技成果。
附则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本标准条件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或关注公众号「广东微思职称」,了解更多职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