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5〕23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工程系列机电工程、电力工程、仪器仪表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和确认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信息及受理专业目录
(一)评委会信息:评委会名称“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受理范围:按照“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受理申报全市从事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运行、电力管理、仪器仪表技术相关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受理全市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材料。
(三)评委会评审专业目录:《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指引》详见附件,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目录申报,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 2026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31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
(二)地点: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办公室3楼303室(导航: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湖办公室区)。
三、申报中(初)级职称认定、评审和确认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和专业技术标准条件执行,具体包括: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2号)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9号)
(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测控仪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7号)
(五)广东省初次职称认定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25年度茂名市机电工程、电力工程、仪器仪表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和确认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
五、评审收费
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标准执行。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每人45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每人280元标准收取评审(认定)费。在评委会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后现场缴费,如需票据的请现场说明情况,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票据。
六、相关说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市直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即可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七、纪律要求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向社会公开。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评审、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由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门户网站上发布。
(来源:广东政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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