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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通知
关于 2025 年度
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2025年度珠海市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下列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填写的《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及附件2的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zhssthjjszxlhj@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示编号+姓名”。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梁小姐,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0756-2251990;
顾小姐,市生态环境局,0756-2138297;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8楼西座1811室;
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
2025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单位公示表
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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