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通知】浙江建设工程副高申报已正式启动!7月份申报季将至,工程师们抓紧准备!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7天前 | 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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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工程副高申报已正式启动!

7月份申报季将至,工程师们抓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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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面启动!作为全省建设行业人才评价的重要环节,今年的评审工作在延续往年政策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评价标准、强化了业绩导向,为全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


今天为大家全面解读 2026 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高工评审的核心政策要点,帮助全省各地的工程技术人员准确把握申报方向。




申报范围和对象

PART/  01

本次评审覆盖浙江省全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特别说明:高技能人才也可参与申报,从事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可对应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进行高级工程师申报,真正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贯通。



核心申报条件

PART/  02

(一)基本评价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重点考察:


  • 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工作业绩成果:在工程项目、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 学术技术水平:在标准制定、论文著作、专利发明等方面有相应贡献


(二)政策倾斜与加分

  1. 山区海岛县人才激励:对在山区海岛县工作的申报人员加大工作年限量化赋分权重

  • 聘任工程师后工作满 10-15 周年:计 2 分

  • 满 15 周年未满 21 周年:计 4 分

  • 满 21 周年以上:计 7 分

  1. 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认可:适应行业改革发展,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均可作为评审依据,充分认可新型建设模式下的专业技术贡献。

  2. 评分标准说明:评审总分为 140 分,自评申报规定分值为 100 分,工程项目、科研成果、科技奖励、标准制定、论文著作、专利等分值权重保持延续性政策。



申报材料要求

PART/  03

(一)品德与能力材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原则,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工程一线的优秀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要求

需提供任现职以来近 4 年(2022—2025 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继续教育学时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三)业绩证明材料规范

  1. 工程业绩证明:必须包含申报人姓名,且需有第三方权威证明材料(如图审章图纸、五方主体盖章资料等),仅有单位内部证明不视为有效佐证

  2. 平台业绩核验: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等官方平台已有记录的工程项目,需按要求提供平台核验材料

  3. 标准与专利:团体标准需为国家级社会团体公开发布且有实际应用证明;通过转让取得的专利业绩不予认可

  4. 论文著作:需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发表,同时提供期刊及论文检索验证证明


(四)事业单位人员特别要求

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确保岗位设置与人才评价有机衔接。



申报时间安排

PART/  04

【关键时间节点・全省统一】


  • 个人网上申报:2026 年 5 月 11 日 — 6 月 5 日

  • 单位审核报送:截止至 6 月 18 日

  • 各地中评委及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至 8 月 10 日


重要提醒:资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所有申报均实行网上办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请务必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重要注意事项

PART/  05

(一)面试答辩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业务面试,面试未通过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1. 自评申报人员

  2. 转评申报人员

  3. 后学历取得时间不满 2 年

  4. 近 5 年内累计 3 次及以上申报

  5. 评委会认为需要面试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

  1. 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员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

  2. 再次申报要求:2025 年度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的,须提供新增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无新增业绩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 挂证行为处理:因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处理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4. 省外证书确认:外省调入人员持有的省外工程师证书,需按规定完成确认后方可申报


(三)严肃处理弄虚作假

对在假刊、套刊发表论文,伪造获奖证书,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

  • 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 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 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记录期限为 3 年




最后:


End

2026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政策既保持了延续性,又体现了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全省各地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准备申报。


职称申报流程复杂、材料要求繁多,自主申报极易因细节疏漏、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评审不通过。我们拥有专业的职称申报服务团队,可提供全程一对一指导,帮你梳理材料、优化业绩、把控申报节点,大幅提升申报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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