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王锦源等15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工程师资格;
王亚楠等16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
赵俊等16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工程师资格;
蒙永娴等46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温文俊等31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李彩凤等36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陈婕等16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员资格;
郭志定等1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员资格;
李紫怡等11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技术员资格。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0日到2026年5月26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按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文稿样式详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3),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寄回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统一由本评委会报市人社局申请此次评审结果的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由市人社局发放职称证书。
受理部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联系人:卢淑珍、刘斐
联系电话:2167986
监督电话:216793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附件:1.2025年度惠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惠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