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通知】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上海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weisiconsultants | 发布时间 :22天前 | 6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 2026 —

关于开展 2026 年度

上海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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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机构

PART/  01

上海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华东建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组织部)(以下简称“中评委办公室”),负责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评委会下设 7 个学科组:

●建筑设计学科组:包含建筑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室

内)、建筑设计(声学)、绿色建筑等专业。

●结构设计学科组:包含结构设计、数字化设计、幕墙设计等专业。

●暖通与动力设计学科组:包含空调采暖通风设计、动力设计等专业。

●电气设计学科组:包含电气设计、电气设计(照明)、电气设计(智能化)

等专业。

●给排水设计学科组:包含给排水设计专业。

●岩土工程学科组:包含岩土工程、测量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工程

监测、工程测绘等专业。

●建筑技术经济管理学科组:包含建筑技术经济管理、工程咨询、建设管理

等专业。



申报条件及要求

PART/  02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

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公司须注册在上海市)缴纳

社保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本中

级职称:

●具有本市户籍。

●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近 2 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

(三)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

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四)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

工类相关专业学历,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工作期间被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其中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所申报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七年(其中聘任助理工

程师满四年)。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

时间,按实计算。

●截止时间

任职资格年限截止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计算办法

在计算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

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等)

需相应扣除。

非就业状态、单位未缴纳社保、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

教育、机关工作经历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六)论文(论著)/技术工作总结

申报人需至少报送一篇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与申报专业密切相关的具

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

且字数不得少于 3000 字。

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

术规范,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

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

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具体

要求如下:

●毕业论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申报人应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能作为申报依据。

●技术工作总结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

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发表的论文需同时上传论文的 WORD 版本以及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彩

色扫描页(以图片格式插入 WORD 版本内),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未发表的论文需上传 word 版本。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

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若报送以外文撰写的论文,需同时

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中评委

办公室不予受理。

●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

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工作总结须由单位

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

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或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等的相关佐

证材料。

●上传文件命名格式:论文全称_作者。

(七)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精神,公需科目课程将不再区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培训方式,公需科目

课程分为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目录范围内的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

科目学时。本年度公需科目考核周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应完成 90 学时。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请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知识更新平台”

(https://jjrc.jjrc.zjw.sh.gov.cn/zsgxpt/)进行“用户注册”,完成个人信息

填报——选择“华建集团中评委”课程——完成费用缴纳——开始课程学习。2022

年至 2025 年在“勘察设计专业继续教育网(http://www.sptce.cn/)”所学课时可以合并计算。本年度专业科目考核周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累计应完成 90

学时。

(八)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三年但未满五年的工程

技术人员,如申请破格评审工程师职称,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近三年考核优秀。

●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有个人证

书,排名前 3 位)。

●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

少于 3000 字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进行答辩。

(九)继续申报条件

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要求继续申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在

申报当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申报当年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相关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

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申报当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有

个人证书,排前 3 位)。

(十)其他事项

●对原不具备申报工程师职称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助理工程师

后,通过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取得符合中级职称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取

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含)。

●对于毕业后就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职称时,可

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

●已被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并在工程系列专业岗位上工作

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工程师职称。



申报程序

PART/  03

(一)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申报人登录),如实注册用

户信息、选择专业学科组、填写基本资料。

●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至系统。

●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

表(评审材料将以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材料为准)。

●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对截止申报日 24:00 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中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

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中评委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取得受理

号后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递交到受理点,逾期

未提交或者未按受理点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

范围。

●申报者应如实准备相关材料,并签署个人承诺证明,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对

申报材料予以认真核实并盖章。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多头申报或者论文有

抄袭等现象,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3 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取得

的职称一经核实取消评审结果,并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纳入职称申报失信黑名单。

另外,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处分规定》等

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报送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确保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其中,证书原件经受理点对真实性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所有报送书面材料需按“评审材料目录”进行装订。



申报时间

PART/  04

网上申报时间

2026 年 6 月 1 日至-5 日,逾期未在网上申报者,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组织部)

202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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